治理升级应兼顾供给增量与管理温度
2026-05-01 09:06:04 人民网 观点
金思宇/文(民生智库专家顾问)
“包子2元、停车10元”——在2026年上海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诸正伟援引这句来自调研的感慨,道出了无数驾驶员对城市停车管理现状的真实感受。这一问题并非个例,例如有上海市民反映,路边仅让后排乘客下车12秒就被收取4元停车费,“入场即收费”式的管理方式引发了普遍不满。
好在政策层面已传来积极信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沈竹林在2026年4月28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十五五”期间将指导地方分类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重点面向老旧小区,盘活存量资源,挖掘闲置和边角土地,支持新建或改造停车设施,推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这一部署切中当前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的症结,但要真正实现治理升级,必须跳出“重建设、轻管理”的惯性思维——既要持续增加物理供给,更要同步治理“罚钱滥”等管理乱象。尤其需要在三个关键领域拿出更有力的解决方案:一是推进智能化立体车库建设,真正解决“建而难用”的困境;二是充分开放夜间公共停车资源,盘活存量空间;三是坚决拆除公共场所和小区内挤占停车位的石墩子、障碍物,“还位于民”。
一、停车难的深层矛盾:结构性短缺与粗放管理交织
从供给端来看,供需结构性失衡是核心症结。当前城市治理往往陷入“指标驱动”的误区,单纯追求配比率和新建车位数,而忽略了市民的实际使用体验。以立体车库为例,这一曾被视为“向空中要空间”的治堵良方,在不少城市反倒形成了“建而不用”的资源浪费。截至2024年底,全国机械式停车库累计泊位达985万个,但行业平均闲置率高达42%,部分住宅区、商业综合体项目闲置率甚至突破60%,年浪费泊位资源超120万个,直接经济损失逾80亿元。部分立体车库“先天不足”,有的为应付建筑验收时的车位配比“纸面要求”而“为建而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建而难用”的隐患。而即便建成了,用户体验也往往令人困扰——机械车位空间局促、操作繁琐、维护不善,导致不少老旧小区内的立体车库成为长期闲置的“钢铁摆设”。
与此同时,管理层面的乱象进一步放大民怨。正如诸正伟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的调研所指,部分路段禁停黄线划得过长、停车标识被遮挡、划线模糊不清等现象屡见不鲜,容易导致驾驶员因信息不明而被罚款;更有甚者,一些街边停车收费人员身份存疑、收费标准不透明,停车费用去向不明。老小区停车价格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部分小区物业利用公共通道私设收费杆,公共停车收益甚至成了某些物业的“灰色收入”。
值得庆幸的是,针对定价乱象,已有地方立法率先出手。广州新修订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明确要求,“未依法进行协商议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擅自在道路上划设停车泊位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但就全国范围而言,此类违法行为仍缺乏统一有力的执法监督。
二、从“以罚代管”到柔性执法:执法理念的温度转折
今年4月起,中国城市管理迎来了一场具有温度的制度革新。根据公安部与发改委联合推出的新政策,在非严管路段,一般违停不再直接罚款,而是设置10分钟缓冲期。电子警察发现违停后拍照取证,系统在1分钟内通过交管12123发送短信提醒车主,车主在10分钟内驶离即可自动撤销违法记录;北京、上海等地则给出了长达15分钟的缓冲期。新政落地首周,全国违停处罚量骤降逾六成,约有870万车主从中受益,实现了管理与民生的双赢。
在停车收费方面,新政进一步规范了细节:政府管理的路边泊位前30分钟免费,医院和学校周边免费时长可达1小时;计费单位统一缩短为15分钟,并设置了每日封顶标准。广州2026年停车新政更是推出了“日间封顶45元、新能源车前15分钟免费、首次进政府定价停车场送1小时免费”等一系列组合拳,并立法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
不过,柔性执法不能仅有“免责预警”而无“刚性查处”。尤其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5米内、公交车站附近等严管区域,任何违停都必须给予处罚并记分。德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非严管路段,车辆停靠10分钟以内免于处罚,超时30分钟以内仅罚款20欧元;针对首次轻微超时的偶发行为,实行“首违教育”替代罚款。唯有严管路段与非严管路段的差异化设计,才能真正实现“罚当其过”。
三、建议一:强化智能化立体车库的适用性与用户体验
针对当前立体车库“建而难用”的困境,政策重点应从“鼓励建设数量”转向“提升使用质量”。
(一)以先进技术破解“不好用”难题。 北京国贸世纪公寓立体停车楼提供了可借鉴样本:采用升降横移智能停车系统,配备两套独立数智化升降系统,车主将车辆驶入指定区域后确认信息即可离场,取车时系统自动调度,平均2分钟将车辆送至取车平台,实现“一键入库、立等可取”。广州黄埔区首个智能垂直立体停车场则依托AI智能检测、人脸识别系统,创新采用双轴驱动和智能液压防晃技术,实现“智能存取、一键预约”,在有限用地上实现容积率达4.0。对于已建成但利用率低或完全闲置的机械车库,可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维修改造换取经营权的模式参与更新改造,并给予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二)优化审批流程与政策激励。 可将立体停车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配套出台土地出让金减免、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并按特种设备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北京最新管理办法已明确“在自有用地地上空间设置机械式停车设备,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对于停靠困难的车位,应用动态验收标准调整载重容量和车位尺寸,在新能源车占比高的地区优先考虑平面车位或更先进的新型智慧停车设备。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追溯机制,对为凑数而降标的建设方进行追责。
四、建议二:充分开放夜间公共停车资源
老旧小区夜间拥堵严重,大量公共停车资源却在夜间空置,这一矛盾可通过“错时共享”有效破解。
(一)强制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放。 广州新修订的《停车场条例》率先强制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相关泊位信息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所得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湖北襄阳高新区累计开放2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开放1627个泊位,工作日期间部分停车场在晚8点至次日早7点间开放,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北京《2026年机动车停车治理专项行动计划》明确通过扩大有偿错时共享方式盘活既有停车资源,计划年底前共享停车位达1万个。杭州首批推出400余家机关单位和国企的1.7万余个泊位上线“邻里停”小程序实行错时开放,试运行两天即新增注册用户8854名。
(二)构建商居互补与社区自治机制。 厦门思明区引导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在夜间及节假日向周边居民提供共享车位,实现商居停车需求“潮汐”互补。上海普陀区制定了《住宅小区停车治理软法指引》,明确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周边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配建停车场提出错时停车方案。内蒙古呼伦贝尔城建小区通过“白天对外开放,晚上业主专享”方案化解了“居民晚上无处停,单位白天车位紧”的资源错配难题。各地应将此类协商机制规范化推广,在保障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小区存量资源。
五、建议三:坚决拆除公共场所和小区的石墩子、障碍物,“还位于民”
行走在城市街头,石墩子、隔离柱、地桩地锁等“拦路虎”随处可见。这些石墩的初衷,或是为了阻止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或是为了防止车辆冲撞人行道以保障行人安全,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过度的物理隔离手段往往“好心办坏事”——既挤占了本可施划停车位的公共空间,又给市民出行埋下了安全隐患,成为一种“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制造出更多问题”的粗放式管理。
(一)乱象频发:石墩子已成公共资源的“围栏”与出行的“绊脚石”。 当前石墩乱象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商户“圈地”私设石墩占用公共车位,以阻止他人停车占用门前空间,甚至将石墩随意堆放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关键位置,将公共资源私有化。二是物业设置石墩防乱停却挤压停车空间,叠加停车费上涨等因素,业主将车停到出入口附近,物业为迫使业主到地库缴费而摆放大量石墩,实际上压缩了本就不足的公共停车位。一些小区甚至为防违停而在门口密布石墩,带来“车辆快停在马路中间”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政府部门设置的“一刀切”石墩既影响出行又浪费空间,公交站台前的“石墩长蛇阵”使乘客上下车困难,轮椅、婴儿车无法通行;北京甜水园南街的水泥隔离墩存在破损、布局歪斜且缺少警示标志,造成晨跑市民被绊倒致额部14厘米伤口,眼眶、鼻子骨折,牙齿磕落1颗;郑州国泰路低矮水泥隔离墩导致车辆保险杠被撞脱落,同一条路上不锈钢护栏却因设计更优而获得居民认可。
(二)深入剖析:石墩问题的三重错位。 第一重错位,是管理动机与治理效果的错位。物业为防占用消防通道放置石墩,但车辆照样乱停,石墩反而加剧了拥堵。第二重错位,是将管理成本转嫁市民。公交站设“石墩长蛇阵”让管理者省去巡查成本,却让老弱病残出行举步维艰,看似保护行人安全,实则把弱势群体挡在绿色通道之外,有违“服务型政府”理念,“这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物理隔离,是乱作为的表现”。第三重错位,是审批管理与执行结果的错位。大量石墩私设于路边或公共区域,未经任何审批程序,执法部门事后发现才予拆除,说明前端审批和巡查监管存在制度盲区,只能“亡羊补牢”式的被动执法。
(三)治理实践:各地“还位于民”的行动探索。 令人欣慰的是,国内不少城市已就此展开“清障行动”。盘锦市对全市石墩进行全面排查,共移除215处2851个石墩,其中839个经评估后集中调配到学校、幼儿园、市场等确有安全需要的场所。盘锦兴隆台区园丁夜市出口处的新设石墩,此前正来自万科城峰汇小区外商铺门口——那里撤走石墩后,商铺卸货便利、生意明显好转,实现了“石墩搬家、多方受益”。陕西绥德县北门街开展“清障行动”,拆除私设障碍物数十处,重新施划泊位,让街面恢复清爽,也带动了沿街商户经营。河南辉县累计清理石墩143个、地锁11处、斜坡508处、反光锥382个,依法拖移“僵尸车”60辆。新疆托里县拆除占道路障石42处,释放公共停车位80余个。广州、烟台等多地出台或施行的停车管理条例均明确禁止私设地桩、地锁、石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并设置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这些实践共同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物理隔离不应成为城市治理的“万能钥匙”,拆除违规石墩、规范障碍物设置,不仅是“还位于民”的民生行动,更是城市从粗放管理迈向精细化治理的必经之路。
(四)政策建议:构建“科学评估—合理保留—有序替代—严格执法”的闭环。 开展全市性石墩障碍物普查,分类甄别哪些属于合规设置、哪些属于违规私设、哪些属于过度布置。由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按照“一墩一策”原则,对确实必要的石墩提出保留并加强规范管理的要求,对设置在非必要位置、严重挤占停车空间且缺乏合理性的石墩坚决予以拆除;对影响行人通行功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石墩同步进行清除[21†L6-L7]。在此基础上,探索试点柔性隔离桩代替石墩,通过科学设计兼顾防冲撞与通行便利,重新施划统一标线,做到“拆除一处、清理一处、规范一处”,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治理流程。同时,对拒不配合的商户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8†L13-L14],并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对私设石墩行为实现实时监控,形成“发现、整改、反馈”的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整治后“回潮”反弹。
石墩乱象的治理最终要回归一个核心原则: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和“服务优先”的原则。设置任何物理隔离设施之前,应当充分评估其对通行、停车和公共安全的影响,倾听周边居民和商户的意见;当管理效果与市民体验冲突时,应以市民需求为导向调整方案,让城市公共空间回归“为人服务”而非“为管理服务”。
六、数智化赋能与收费透明化构建长效治理
(一)以数智化手段提升管理精度。 依托城市智慧停车平台推广无感支付、车位实时预警等功能,实现对短时停放与恶意占位的精准识别,避免误罚。新加坡ERP 2.0系统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侦测车辆位置,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实现按路段精准收费,为城市按拥挤拥堵状况制定差异化收费提供了先进模式。厦门、广州已建立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广州接入泊位达203万个;杭州“邻里停”平台支持全流程线上操作。北京市已实现通过高德、百度等地图服务商发布停车资源位置等静态数据,将逐步增加车位级导航和反向寻车等应用场景。
(二)从严治理乱收费,回归公共属性。 确立统一执法主体,由公安机关集中处理违停;所有公共停车资源收费须公开收益去向,物业擅自利用公共通道收费须经业主大会同意,收益纳入维修基金或用于停车设施改造。广州已明确居民小区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定价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上海则在探索车主端便捷的线上投诉渠道和两天内结果告知机制,这些做法为全国统一治理乱收费提供了执法范本。
(三)税收杠杆撬动土地利用缺口升级。 可以引入动态差异化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贴息机制,建立“政府让利、社会资本参与”的良性循环。全国停车设施PPP项目中的税收优惠、首贷贴息和到期收益补贴应进一步加速推广,对纳入的民生类停车项目优先给予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投资立体车库建设的长期意愿。
七、结语
停车难题看似一桩生活小事,却折射出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本质问题。物理空间的短缺是客观约束,但管理思维的粗放才是滋生“停车难”与“罚钱滥”的深层根源。
国家发改委与多部委合力推进“十五五”期间分类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为破解“老大难”提供了政策东风。而从地方实践来看,盘锦的石墩“跨区调运”已让民生问题找到物理隔断之外的精准解法;广州、上海的停车开放政策已书写下规则刚性、设施空间与温情并存的治理剧本;北京、绥德的清障行动也表明,拆除的不是管理工具,而是固化僵化的城市治理思维。城市治理不能因对个例违停的严苛处罚致使大多数善意市民的短暂便利处境尴尬。必须坚持增供挖潜与规范管理并行,坚持数字化精准执法与人性化窗口放行对称,坚持拆除“石墩围城”与重建公共空间正义兼顾。唯有举全国之力和地方智慧,平衡好政府、市场、市民三者权责,让停车资源回归普惠价值,将立体车库的“空中尖兵”真正建成,在夜间共享方案落地时维护好原住民停车利益,拔掉那些占据公共空间的“石墩钉子”——让物理空间回归公众,让管理温度照亮民心,才能真正告别冷漠生硬的“水泥森林”,迎来供需匹配、调度智能、收费透明、温情执法的城市治理新局面。
